长沙市住建委、长沙市发改委近日联合印发《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针对市民关心的全装修房质量、价格管控等问题,记者6月7日采访长沙市住建委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张志强、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李树文和长沙市发改委价格调控处相关负责人林伟忠,对《实施细则》进行解读。
价格如何核算?
实行分类管理,“双限地”指导价格上限暂定2500元/平方米
《实施细则》明确,全装修商品住宅毛坯部分价格按规定监制;装修部分价格须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核算,经住建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发改部门备案。新建商品住宅(含洋房、别墅等)遵循市场规律按程序办理备案。
根据《实施细则》,“限房价、竞地价”试点地块等刚性需求项目,开发企业应根据不同消费层次和市场需求情况,在满足国家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分类确定装修风格和档次,全装修部分应控制在合理价格内,暂定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将根据市场成本变化适时调整)。保障性住房由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合理确定装修价格。
“关于全装修住宅价格管控问题,长沙借鉴了杭州、南昌、武汉等地的做法,明确建立市场规律、主体责任、行政监管和法律武器‘四道防线’。”张志强说,《实施细则》要求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独立公正地对装修部分价格进行核算,以保证价格和价值基本相符。
是否可以贷款?
全装修价格纳入合同总价,购房者可按房屋总价贷款
《实施细则》要求,全装修商品住宅销售时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销售单位应在售房现场和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公示和标明装修内容、材质等级,其中主要材料及洁具、家具、厨柜、电气设备应标明规格(设备还须标明技术参数)、材质、颜色、型号、产品系列号,同时将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核算结果一并公示。
林伟忠说,全装修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应包括房屋总价、毛坯部分价格和装修部分价格等项内容,按房屋总价进行网签备案,毛坯与装修部分价格分列、明确标示。市民后续可以按房屋总价来申请公积金或商业贷款,利率相对较低。
“《实施细则》明确,预售前应完成装修价格备案,明确了样板房要求、合同要求和现场公示及明码标价要求,细化了网签备案要求。”林伟忠说。
此前“全装修不得超过毛坯价格15%”的规定是否继续执行?《实施细则》规定:“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全装修商品住宅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质量如何管控?
全过程监管,通过管理环节闭合保障质量
《实施细则》要求,全装修住宅纳入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对质量、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管,开展竣工验收,交付时与业主验收确认,交付后按国家规定实施质量保修制度,通过管理环节闭合保障质量。
张志强介绍,根据《实施细则》,建设单位应健全企业质量内控机制,对设计、施工、采购、销售、交付及售后实施全过程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管控,加大施工巡检力度,确保装修质量。在房屋交付时,装修部分应与业主验收确认,并须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竣工图纸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购房业主与开发企业对全装修质量存在争议的,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防止开发商和造价机构“串通”?
网上随机抽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
《实施细则》要求,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独立公正地对装修部分价格进行核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充分发挥造价咨询机构的主体责任;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长沙建设工程造价网“咨询单位抽选系统”随机抽取;抽选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名单,防止与开发商“串通”。
李树文介绍,目前“咨询单位抽选系统”有100余家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根据实时动态排名,每次参与抽取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不少于50家,由系统随机抽中1家,以保证公平公正。
李树文表示,各部门将加强对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监管,对违法违规事项依法惩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对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报告给予指导,并要求出具的核算价格不得超过合理范围,必须遵循造价行业相关规定。若查实违法违规或误差较大,将不再允许其参与后续全装修核算,企业诚信排名将靠后,对企业后续承揽业务带来较大影响。通过保持对全装修住宅各方责任主体的高压监管态势,督促其认真履职。